贵州省田野影业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电影发行;电影放映;演出经纪;游艺娱乐活动;电视剧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子出版物制作;音像制品制作;网络文化经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演出场所经营;歌舞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软件外包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虚拟现实设备制造;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制作;体育中介代理服务;文艺创作;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礼仪服务;婚庆礼仪服务;个人商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经纪人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娱乐性展览;租借道具活动;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工商信息
信息推荐
数据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