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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艺(美)术品、收藏品鉴定评估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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