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与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婚庆礼仪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礼品花卉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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