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诺和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露营地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场馆管理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娱乐性展览;户外用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旅游业务;食品销售;住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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