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广文文旅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旅游业务;食品销售;歌舞娱乐活动;演出场所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电影放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图文设计制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礼仪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文化用品设备出租;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柜台、摊位出租;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日用百货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乐器零售;广播影视设备销售;咨询策划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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