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尔康家庭服务有限公司
家庭服务(不符合家政服务通用要求不得开展经营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建筑物清洁服务;体育运动项目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销售日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厨房用具、针纺织品、Ⅰ类医疗器械、装饰材料、建筑材料、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食用农产品、通讯设备、电子产品;教育咨询;餐饮管理;集中养老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集中养老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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