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华(深圳)影视文化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广播影视设备销售;数字文化创意技术装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广告制作;文艺创作;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贸易经纪;广告设计、代理;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电视剧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音像制品制作;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销售;电子出版物复制;电视剧发行;电影发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电影放映;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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