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盛田影视城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电视剧制作,电视剧发行,住宿服务,营业性演出,演出场所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游览景区管理,园区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游乐园服务,电影摄制服务,电影制片,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婚庆礼仪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剧本娱乐活动,文艺创作,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礼仪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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