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缇青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演出经纪;网络文化经营;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品牌管理;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服装辅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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