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帕帕堂文化传播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活动;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文艺创作;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个人商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娱乐性展览;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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