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妘雁文化传媒中心
许可项目:广告发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翻译服务,摄影摄像服务,礼仪服务,自有设备租赁,从事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电子产品、文化办公用品、计算机软硬件、通讯设备、电子元器件、机械设备的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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