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营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制作;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科普宣传服务;电影摄制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代理;文艺创作;音响设备销售;影视美术道具置景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音像制品制作;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工商信息
信息推荐
数据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