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家园恒升(北京)珠宝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美容服务;销售食品;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珠宝首饰、工艺品、钟表、日用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食用农产品;委托加工珠宝首饰;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打字、复印服务;市场调查;健康管理(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酒店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美容服务、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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