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鼎春德朗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策划;餐饮管理;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清洁服务;汽车装饰;家政服务(不符合家政服务通用要求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绿化管理;出租商业用房;销售花卉、建筑材料、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卫生间用品、工艺美术品、日用品、食用农产品(使用面积小于等于60平米的,须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确认符合辖区百姓需求)、工艺品、文化用品;零售烟草;零售食品;餐饮服务(仅限冷热饮制售)(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禁止新建与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场所边界水平距离小于9米的项目)。(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零售烟草、零售食品、餐饮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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