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晨航旅游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旅游资源开发和经营管理,旅游宣传促销策划,旅游商品开发销售,景区游览服务,旅游项目;销售旅游用品、提供旅游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租赁房车、帐篷服务;建筑工程,室内装修装饰,园林绿化开发;防腐木、建材的销售,石材加工,土木工程,亮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水电工程,钢结构工程,项目规划和设计,金属建材,公路工程,水利电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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