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去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电影摄制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娱乐性展览;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玩具销售;文具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家具零配件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服装服饰零售;皮革制品销售;皮革销售;箱包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珠宝首饰批发;珠宝首饰零售;化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个人商务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工商信息
信息推荐
数据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