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品(北京)餐饮有限公司
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限普通饮品;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熟食;特殊食品销售,限保健食品(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05月21日);餐饮管理;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会议服务;婚姻服务;劳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经济信息咨询;销售工艺品、鲜花、日用品、新鲜水果、新鲜蔬菜、鲜蛋、未经加工的干果、坚果。(以工商局核定为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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