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同度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视剧制作,舞台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网络文化经营,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文艺创作,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专业设计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平面设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用品设备出租。(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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