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阳光宝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管理(均不含证券、期货、基金、金融及其他限制项目)。(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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