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爱榕酒店公寓管理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广告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规定需另行办理广告经营审批的,需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网页设计;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文化艺术活动策划(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礼仪庆典活动策划;多媒体设备的技术开发与销售;房地产租赁经营;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食品、饮料零售(除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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