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瑞禾文化传媒娱乐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棋牌室服务;美甲服务;国内贸易代理;电影制作;电影摄制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酒吧服务(不含演艺娱乐活动);餐饮服务;电视剧发行;生活美容服务;足浴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理发服务;歌舞娱乐活动;酒类经营;烟草制品零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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