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雄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汽车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业务);二手车购销;提供代驾服务;二手车经纪;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及其他限制类、禁止类项目);汽车零配件的购销;软件的技术开发;经营电子商务(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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