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纳光璟娱乐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影发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影视文化艺术活动交流策划,动漫设计,舞美设计、制作,舞台灯光音响设计、制作、安装及技术咨询,企业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影视文化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会展服务,摄影摄像,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影视服装、器材、道具租赁,图文设计制作(除网页),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文艺创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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