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全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物业服务评估;智能农业管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餐饮管理;医院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规划设计管理;图书管理服务;品牌管理;合同能源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动物园管理服务;水族馆管理服务;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森林公园管理;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供销合作社管理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个人商务服务;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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