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东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物业管理;住房租赁;家政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停车场服务;日用电器修理;市政设施管理;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房屋拆迁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土石方工程施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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