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东方富春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从事通讯科技、网络信息技术、信用风险管理平台的技术研发;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及其它限制项目);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投资咨询、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股权投资(以上均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许可经营项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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