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飞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自有资金进行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信用卡逾期告知服务、银行告知或通知服务;银行业务流程外包、金融业务流程外包;依据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 ;依据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依据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服务;依据金融机构及银行委托对信贷逾期户及信用卡透支逾期户进行逾期提醒服务;汽车租赁,汽车销售,二手车经销,汽车代驾, 一般汽车道路救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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