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慧城市电子支付有限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技术、电子产品、生物技术、化工产品、建筑建材、机械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金融信息咨询;提供金融中介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外包服务;电子智能产品研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金融、证券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从事移动网络电子支付;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从事广告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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