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德润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及综合利用(含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理与处置;生活垃圾、市政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的处置及综合利用;废水、废气、噪声的治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建设及运营;环保材料、环保再生产品、环保设备的生产与销售;其他资源与环境保护项目研发、开发、咨询、设计、施工、监理、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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