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新华数传文化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出版物零售;网络文化经营;出版物互联网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企业形象策划;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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