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青松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成品油:汽油;一般危化品:甲醇、1丙醇、煤油、柴油[闭杯闪点≤60°C]、石脑油、石油原油、天然气[富含甲烷的](此品种仅限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经营)、异辛烷、乙醇溶液[按体积含乙醇大于24%]、硝化沥青、甲基叔丁基醚、煤焦油、粗苯、石油醚、石油气(此品种仅限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经营)、乙醇[无水]、1,2二甲苯、1,3二甲苯、1,4二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苯、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石油醚其他经营(批发不储存)(以上经营品种不得经营剧毒危险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不得储存,经营场所内不得设有生活设施,经营品种涉及其他行政许可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有效期限:自2017年8月31日至2020年8月30日);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除外)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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