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传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土石方工程施工;对外承包工程;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机械设备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用电器安装服务;隧道施工专用机械销售;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筑劳务分包;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人防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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