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米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从事医疗器械、生物科技、计算机软硬件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Ⅰ、Ⅱ、Ⅲ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租赁;电子产品、无线通信器材研发、生产、销售及租赁;学生床、课桌椅实验设备、教学设备、文件柜、电表箱、消防箱、五金制品、防盗窗、楼梯扶手、广告箱的生产、加工、销售及租赁;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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