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汉科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Ⅱ类临床检验分析仪器(6840)、Ⅱ类普通诊察器械(6820)生产、销售;(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2月23日止)Ⅱ、Ⅲ类医疗器械产品(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隐形眼镜及护理用液、体外诊断试剂、6846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6877介入器材除外)销售。(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12月23日止)(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Ⅰ类医疗器械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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