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越芒广告有限公司东方华都分公司
一般经营项目是:五金产品、电器、电子产品、数码产品、机械设备、汽车配件、建材、装饰材料、工艺礼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金属材料、化妆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服装、鞋帽、家具、初级农产品的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与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文化活动策划;汽车租赁(不包括带操作人员的汽车出租);自有物业租赁;计算机软件的设计与技术开发;供应链管理;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建筑工程、装饰工程、机电工程、绿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物业管理(须取得物业资质证书后方可经营);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预包装食品的销售;提供运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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