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弛丰物流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装卸搬运;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新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旧车销售;二手车经销;二手车经纪;轮胎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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