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家禾阳光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演出经纪;艺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广告发布;文艺创作;会议及展览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版权代理;音响设备销售;珠宝首饰零售;艺术品代理;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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