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清松大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电影摄制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普宣传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二手车经纪;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汽车销售;电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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