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安源区昌安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城乡市容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土地整治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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