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星慈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许可项目:电影发行;电视剧制作;电视剧发行;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文艺创作;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电影摄制服务;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平面设计;企业形象策划;专业设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影扩印服务;电影制片;规划设计管理;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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