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蓝金宝影视文化工作室
许可项目: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组织体育表演活动;文艺创作;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礼仪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品牌管理;摄影扩印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法律咨询(不包括律师事务所业务);咨询策划服务;办公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宗教场所用品销售;珠宝首饰批发;互联网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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