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柒与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会议及展览服务;文艺创作;艺术品代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版权代理;文化娱乐经纪人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翻译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图文设计制作;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出版物零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艺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信息推荐
数据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