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安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专项审批的项目除外;需要取得专项审批的项目待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后方可经营,具体经营项目和期限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或颁发的许可证、资质证为准):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可承担建筑高度85米以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内的消防设施安装、调试(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系统,防护区面积200平方米以内的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设施,泡沫灭火系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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