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4)商品混凝土预拌销售;轻集料混凝土墙板的制造、销售;(5)建筑材料实验。兼营范围:免烧砖生产及销售;钢材、建筑材料、日用百货、农副土特产品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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