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凯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市政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电力工程、公路工程、环保工程、古建筑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钢结构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公路路面工程、公路路基工程、土石方工程、管道工程、机电设备工程、体育场地及设施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输变电工程、凿井工程施工;混凝土预制构件加工及销售;物业管理;工程咨询服务;农村土地整理服务;供暖用散热器安装;工程机械租赁;建筑物料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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