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水县国全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工程机械租赁(含电器设备、外墙支架、塔吊租赁);土石方开挖、场地平整;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施工;水电安装;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市政工程、附属工程、亮化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防水工程施工;构筑物拆除;水泥制品(含水泥预制砖)生产及销售;建筑材料(含水泥、砂石、钢筋、管材、混凝土)销售;建筑工程分包;建筑工程咨询服务;普通货物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信息推荐
数据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