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峰静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及施工,旧房改造工程施工,园林绿化景观设计及施工,不锈钢工程施工及制作,水泥制品加工及销售,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消防工程、水利工程、土石方工程、照明工程、环境工程、劳务分包,水电安装工程;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家具、玻璃制品销售;门、窗销售及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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