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凌创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餐饮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汽车零配件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商信息
信息推荐
数据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