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林枫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设计;电气安装服务;餐饮服务;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小餐饮;餐厨垃圾处理;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房地产经纪;家政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礼品花卉销售;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日用百货销售;二手日用百货销售;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停车场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餐饮管理;外卖递送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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