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林波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机械设备、房屋租赁、集装箱租赁服务;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并提供技术服务;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土石方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环保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模板脚手架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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